2月14日,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曾祥熙同志亲自率领党员干部和中层管理人员到我院扶贫村白衣镇黄鹤村督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曾院长要求,一是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上级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上级扶贫政策的精神,以自力更生为主,抢抓上级财政扶贫的绝好机遇,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二是坚持综合开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和修建基础设施,同时,要集中有限的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最亟需解决的困难,力争通过项目实施。三是坚持群众参与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群众既是扶贫的对象,又是项目开发的主体和内因。因此,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不论在贫困户的确定,项目选择到项目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上,应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项目的财务、物资、管理及建设进度上要及时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在市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为群众搞好指导和服务。四是坚持整村推进与扶持贫困个体相结合的原则。以贫困户为主,着眼贫困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必须以贫困村为单元,整体推进,在此基础上,对建卡贫困户针对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规划,重点扶持,使建卡贫困户到2017年底全部越过扶贫标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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